关于批准罪犯张年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张年辉,男,汉族,1962年8月5日出生,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(2018)渝05刑初43号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2031年12月18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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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监狱管理局???????
2025年6月5日 ??????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