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罪犯刘继伟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
刘继伟,男,汉族,1989年5月13日出生,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聚众斗殴、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、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0月29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(2019)渝0103刑初1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32年6月8日止。因患严重疾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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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监狱管理局???????
2025年5月7日???????